法律平等不是等来的,要靠争取。有一分牺牲,便有一分平等。
有一次,汉文帝外出,有人突然从桥底下钻出来,让汉文帝乘的马受了惊吓。汉文帝便把这个人交给了张释之治罪,他是司法机构的最高长官。
张释之审问过后,对其处以罚金。文帝很生气,觉得处罚实在太轻了。虽然天威难测,可张释之说,“法者,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”,张释之进一步说,“一倾而天下用法皆为轻重,民安所措其手足”。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,不能因为冒犯的是皇帝,就加重处罚,何况这个人本来知道是皇帝的车驾来了,所以躲在桥底下,怕惊了车驾,躲了很久,以为皇帝的车队已经走远了,他才跑出来。既然你皇帝把犯人交给了我,我便要依法行事。如果规矩乱了,连怎么安放手脚都没参考。
法律平等,是一个概念。这个案子,假如换另一个长官处理,可能就直接杀了这个平民,谁让他惹的是皇帝呢!可在张释之看来,他要实践法律平等,哪怕可能会得罪皇帝、会丢官。所以,班固写《汉书》时,记下了这个故事,法律平等便不只是一个概念,而是活生生的司法实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