奋斗者的救赎,谁让奋斗变得廉价

32岁的程序员高广辉周末猝死,他死后,同事给他发消息,拜托他“要把这个改下”。这类工作消息,让高广辉像机器一样难以停歇,终于变成他的催命符,奋斗者的赞歌也成为奋斗者的丧歌。

高广辉生前,妻子用“回家”(21:50)、“回家”(21:43)、“回家”(21:33)、“还不回家”(22:56),催高广辉早点下班。高广辉死后,妻子写了一封信,标题是“你再也不会回家了”,信里写到:

看到这些奖状奖杯我既心疼又生气,为了这些破烂值得吗。你出事后公司把你跟你的东西都跟垃圾一样处理掉了。

我们常常要求身边人要努力、多奋斗、多加班,这样才能涨工资。这个话对吗?很大程度上,这是对的,人怎么能偷懒呢!但是劳工环境是很多人加了8小时以外的班,完成了“义务”,加班费的权利却没有得到保障。没有权利的义务,便不是义务。没有回报的奋斗,便是压榨。“多奋斗”的鼓励,便成为剥夺人休息的PUA。

我们认可奋斗,我们更主张奋斗的权利,主张8小时以外的加班费。我们希望《劳动法》第四章第四十四条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,实实在在地执行。

不要让自己的奋斗变得廉价,“勿谓言之不预也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