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一位刚毕业的男子,在杭州地铁里呼喊:
我被开除了,我只干了一天,我的职业是保安,他们昨晚给我开的价是180元一天,但是他没有给我签订任何劳务合同,我还是接受了180块钱。但是我必须告诉各位,不管你是干保安、外卖小哥,还是普通的工人,还是上班族,你们都应该把你应得的那份给拿回来!要相信法律,因为我也才刚大学毕业,我也才22岁。谁不是寒窗苦读,来这个城市里奋斗。
2024年6月3日,杭州市发布文件《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,明文规定:
从2024年1月1日起,将我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490元,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4元。
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三章第十六规定:
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。
第五章第四十八条规定:
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
第五章第五十条规定:
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。
明法如山,写得清楚、明白,可用人单位敢于不发工资,敢于给出180元一天的工资,自然不怕有谁敢来闹事,料想也不是初犯。这位刚毕业的年轻人,在地铁里发出呐喊,而不是拿起法律的武器。他的呼喊,条理清晰,掷地有声,为他自己鸣不平,也为那些遭遇不公的劳务者鸣不平。此刻,这位年轻人,变成一阵风、一首歌、一泓清泉,吹进人心。
受难者为什么不拿起法律的武器,不言自明。当受难者只能用呐喊的方式发出声音、呼唤公平时,除了悲哀,还有什么呢?大气磅礴的历史,渺如尘埃的个体。江湖路远,悲歌每入怀。
肉食者鄙,未能远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