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《新华社》报道:
日前,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、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河南省信阳市、罗山县10名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、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。
经查,3月21日,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委、县委政法委先后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会,罗山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李献林参加上述2个会议。3月22日中午,李献林组织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,信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叶金广,市纪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三级调研员林志友,市委政法委督查督办科四级调研员鲍倩、平安创建科科长张玉,罗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段巍巍,罗山县公安局政委汪海洋在信阳市区某餐馆聚餐,罗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黄家成、方建兵、夏宇参加。李献林、林志友、段巍巍、汪海洋、夏宇5人共饮用4瓶白酒,1人饮酒后于当日下午死亡。事后,罗山县委政法委向县委报送报告,隐瞒死亡人员饮酒情况,县委书记余国芳明知该报告不实,但未向上级党组织报告。为掩盖违规饮酒、1人死亡事实,李献林等5人筹集资金给予死者家属补偿,其中李献林、段巍巍部分资金系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。
2019年印发的 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》,明确了政法委是“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,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”,该条例在第四章第十二条写明:
党委政法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、开展工作,应当把握政治方向、协调各方职能、统筹政法工作、建设政法队伍、督促依法履职、创造公正司法环境,带头依法依规办事,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,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。
这次参会的是身居要职的政法委诸位领导,可他们上午刚参加“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会”,中午便“深入贯彻”,上了酒桌。试问这样的领导,怎么能够“督促依法履职、创造公正司法环境,带头依法依规办事”?我们有理由相信,河南官员们的违规酒局,绝不只此一起;官员们的违规酒局,绝不只在河南。
《元史·张养浩传》记载过一则趣闻:
时省臣奏用台臣,养浩叹曰:“尉专捕盗,纵不称职,使盗自选可乎?”
元代御史台与中书省、枢密院并称为中枢三大官府,御史台负责“纠察百官善恶、政治得失”,监督中书省、枢密院,张养浩说将中书省、御史台的官员混用,无异于让贼去负责捕贼。
《礼记·礼运》里说,“大臣法,小臣廉”,国家便可以兴旺。当“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会”成为酒局的前奏,试问小民们遇到法律纠纷时,能够指望这些政法领导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