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《笑傲江湖》入手,拆解金庸文笔,这种拆解,免不了要打破作品的结构,可唯有入了局部,把握整体才称得上意义。
《笑傲江湖》第一章为“灭门”。开篇交代时间、地点。用字似小家碧玉般细腻,写景如右首旗“黄色丝线”、蝙蝠“黑丝线”、“朱漆大门”,写人物如“劲装结束的汉子”、“腰板挺直”、“腰悬宝剑,背负长弓”,烘托气氛如“突然间后院马蹄声响”、“一齐站起,抢出大门”、“冲出五骑马来”,这种转折写法通常用来设悬疑、埋伏笔。
这类笔法在小说里自然是寻常,无须多言,但却绝不能缺少。文字的功力、劲道,都是绵里藏针、层层蓄势所来。
虽说金庸是写武侠小说公认的高手,可无论怎样,小说毕竟篇幅极大,少不了出现再平常不过的句子,好坏相杂,也无需过分追究,作家们哪能都像王勃写的《滕王阁序》那般,字字如金玉一般,试看下面这段外出打猎描写,字句寻常是不消多争论的:
一行五人驰到镖局门口,八名汉子中有三个齐声叫了起来:“少镖头又打猎去啦!”那少年哈哈一笑…
紧接着,金庸便将寻常迅速化解:
马鞭在空中拍的一响,虚击声下,胯下白马昂首长嘶…
不出现长段、大面积的寻常句子,是评定作家优劣的关键,这并非作家所能精心设计,全凭天赋、日积月累的文字审美。
终于开始描写打猎的场景,第一个有名有姓的人物出场:他是林平之。
五骑马一出城门,少镖头林平之双腿轻轻一挟,白马四蹄翻腾,直抢出去,片刻之间,便将后面四骑远远抛离。他纵马上了山坡,放起猎鹰,从林中赶了一对黄兔出来。他取下背上长弓,从鞍旁箭袋中取出一支雕翎,弯弓搭箭,刷的一声响,一头黄兔应声而倒,待要再射时,另一头兔却钻入草丛中不见了。郑镖头纵马赶到,笑道:“少镖头,好箭!”只听得趟子手白二在左首林中叫道:“少镖头,快来,这里有野鸡!”
这段打猎写得极好,它的好不在于文字表达技巧如何高超,而在于铺排打猎这类生活场景时,要么不谈,谈就得逼真、丰富、具象,不然就露馅了:先将“四骑远远抛离”,让林平之孤单单一个,“放起猎鹰”、“赶了一对黄兔出来”、“取下背上长弓”、“一支雕翎,弯弓搭箭,刷的一声响”等等,这些动作一气呵成,让观众看到真个是在打猎。小说源于生活、高于生活,没有对生活真切地观察和感悟,绝不能将小说里这类场景写得动人。
五人在林中追逐鸟兽,史、郑两名镖头和趟子手白二、陈七凑少镖头的兴,总是将猎物赶到他身前,自己纵有良机,也不下手。
小说的关键,还是在人物,怎样借文字写出人的内心、写出人性、写出这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,得看创作者的各式本领。镖头们为了凑林平之的兴,“总是将猎物赶到他身前,自己纵有良机,也不下手”,这种恭维上级的行为,想不共鸣也难,会意的人,能不莞尔一笑吗?
小说的成功,在于读各色人物时,能对应上现实里的这个他、那个他。
史镖头心想:“这一进山,凭着少镖头的性儿,非到天色全黑决不肯罢手,咱们回去可又得听夫人的埋怨。”便道:“天快晚了,山里尖石多,莫要伤了白马的蹄子,赶明儿咱们起个早,再去打大野猪。”他知道不论说甚么话,都难劝得动这位任性的少镖头,但这匹白马他却宝爱异常,决不能让它稍有损伤。这匹大宛名驹,是林平之的外婆在洛阳重价觅来,两年前他十七岁生日时送给他的。
史镖头为了劝林平之结束打猎、早些回去,没有用直接恳求的方式,而是迂回地从保护林平之爱马的立场入手,为林平之考虑,照全林平之的面子。林平之自然识趣,答应道:“好,大伙儿都回去吧,可别摔破了陈七的屁股。”林平之既下了台,又保护了爱马。史镖头的世故、林平之的孝心,便通过对话与心理活动显现出来。
人物的出场顺序该如何设计,谁是主、谁是客,人物个性又该怎样凸显,全得安排好,作者少不了要费许多思量。这些安排,读起来看似无意、杂乱,其实背后都得连成一条条线才行。作者穿针引线、逢山开路、遇水搭桥,像指挥一群风筝的高手,假如安排得不当,搅在一起打结那就麻烦了;好似做流水席的大厨,到底怎么安排那一二十道菜,哪盘在前、哪盘在后,看似没有章法,实则全是门道。试看金庸在处理林平之等人吃酒的构思:
第一、酒炉旁的“青衣少女”,她名唤宛儿,“头束双鬟,插着两支荆钗,正在料理酒水,脸儿向里,也不转过身来”,为吃酒的客官放了杯筷,低头走开,“始终不敢向客人瞧上一眼”。在林平之眼里,她“身形婀娜,肤色却黑黝黝地甚是粗糙,脸上似有不少痘瘢,容貌甚丑”。
第二、萨老头未见其人,先闻其声,从“内堂里咳嗽声响”走出来,他是本地人氏,自幼在外做生意,“离家四十多年”,抱着“树高千丈,叶落归根”,带了相依为伴的孙女宛儿回乡经营酒馆,在外漂泊,回乡后“听着人人说这家乡话,心里就说不出的受用”。
第三、从官道上奔来两位川西人,他们头缠白布、一身轻袍、穿着麻鞋,讲些地道的粗糙方言:拿酒来!拿酒来!格老子福建的山真多。金庸借这两位川人的打扮,特地点了下武侯诸葛亮。用典自然,不做作、不舞文弄墨,不给读者添障碍,既真地将创作当一回事,也希冀文字成为自我生命新的延伸,孔子、司马迁、范晔、朱熹等一批批文人志士践行在前了。
人物出场已然布置妥当,你道是这不过一场寻常的吃酒场面,偏却生起冲突来。这两位川人不是省油的灯,对宛儿动起手来,“托向宛儿的下颏”,言语轻佻。宛儿是怯生生的柔弱女子,怎敌得过两个糙汉为非作歹。林平之自然出来为宛儿出头,重拍桌子,毫不客气地骂道“两个不带眼的狗崽子”。寥寥数语之下,冲突有了,林平之嫉恶如仇的本性也露出来,文字更添不少生气。
一场打斗不可避免。金庸为打斗的招式取好名:翻天掌、云里乾坤、雾里看花…《金瓶梅》里的菜、《红楼梦》里的各式衣物,读时多不会深究,可名字却不能少。
这场打斗,林平之失手杀了人,他脸色恐怖之极,言语慌张,埋下仇恨的伏笔。
林镇南给林平之讲授镖局的诀窍,在于名头、功夫、交情(人头熟、手面宽),尤其交情,比真刀真枪的功夫还要紧,真是至理名言了。三教九流、各行各业,有人指路便少走错路,多听门道少吃亏。
一个人杀人之后会有什么变化?作者无法通过实践去亲历感受,金庸这样用文字传达他的想象:林平之与父亲交手时心神不定、听到要接父亲担子时七上八下,只想着“川西”和“余观主”那几个字。情绪一点点渲染,林平之始终放不下他杀了人这个事实。可无论金庸笔法如何高明,毕竟全凭想象,他无法真地写出杀人后的实际情况。所以,我们对于文字工作者不必过分神化,也应该对后人能够超越前人抱持乐观的态度才是。
我们停下来,对林平之做下总结:
第一、模样英俊。
第二、有孝心、嫉恶如仇。
第三、他不明白,他的本事,全靠近人抬举。
林平之有“少镖头”的身份,本性善良,身上的缺陷也很明显,这样的人物,离现实近,容易让人在心里给他留一个位置。《三国演义》里诸葛亮排兵布阵,预知未来,受人倾慕,可经得事一旦多了,反倒会更喜欢曹操,人非圣贤,是一个理。
连环杀人案出现:
第一、白二死了、郑镖头死了、失踪的史镖头也死了。酒店菜园埋的本是姓余的川人,已然消失,变成史镖头的尸身。
第二、他们死法一样,身上没有伤痕,都参与了酒店的杀人事件。
第三、萨老头和孙女宛儿不见踪影。
疑问、线索、惊悚、猜测,这些要素组合起来,终于推动了一段小高潮的出现。任凭文字面目姣好、妙笔生出花,没有好的情感与思想,也写不出好看的小说。谜语好不容易打下,面纱哪能轻易揭开,去猜吧!众人先回镖局!